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(研究生)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

日期: 2019-01-23 阅读:

各位在籍研究生:

根据学校《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》(校教〔2019〕10号)文件,为做好个人所得税“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”和“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”两项扣除信息统计,现就研究生信息核准和补录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1.核准补录对象:全体在籍(未毕业)研究生,包括休学、延期毕业研究生。

2.核准补录方式:研究生本人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“学籍信息”模块,核准个人基本信息,补录学生父母或监护人姓名及证件类型、证件号码(流程、信息及说明见附件)。

3.时间安排:

2019年1月23日—2月18日,研究生本人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,在线核准补录信息;

2019年2月23日—2月24日,研究生报到注册(天演楼243),同时进行信息纸质版签字确认。纸质版信息务必请研究生亲笔签名,不能到校签名的研究生要有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签,委托书在签名时一并提交学院;

2019年2月25日,学院向研究生院报送学生信息核准与补录信息汇总表纸质版。

4.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事关研究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,与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息息相关,请所有研究生高度重视,按时网上填写、现场签字。

研究生工作办公室

2019年1月23日